同济环内〔2023〕24号
关于发布《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辅岗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单位: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辅岗招聘实施细则》经2023年12月18日第33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辅岗招聘实施细则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辅岗招聘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更好满足学院各部门用人需求,规范有序开展招聘工作,根据《同济大学教辅岗招聘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招聘原则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把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师德师风高尚。
(二)围绕学院一流学科发展目标,统筹规划教辅队伍规模、结构与质量,有计划地选聘教辅人员。
(三)依据学院一流学科建设规划,做好顶层设计,优先保障实验教学平台、重点实验室平台等平台的需要。
(四)优化结构,注重学术水平与发展潜力,严把准入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实行合同化管理,推行优胜劣汰。
第二章 工作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 学院成立招聘工作小组,成员由党委(正、副)书记、行政领导班子等党政领导、纪委书记、3-5名专业技术领域专家组成,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应聘人员面试,对招聘过程中的调剂、考察推荐、特殊情况处理等进行审议、决策。
第三章 招聘条件
第四条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个人情况符合应聘岗位招聘要求;具有优良作风,积极进取、敢于担当、乐于奉献;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第五条 满足具体招聘部门的关于年龄、学历、专业和基本业务能力等要求。
第四章 招聘流程
第六条 部门负责人提交拟聘岗位需求申请表(见附件),主要包括拟聘岗位必要性说明、拟聘岗位的职责及相应招聘要求等,上报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进行研究讨论。
第七条 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招聘的,由学院向学校提交招聘岗位及需求计划申请。
第八条 学校审批通过后,学院向学校提交招聘信息,通过人事处网站发布招聘启事。
第九条 招聘部门应组织专门会议对应聘材料进行初筛,会议参加人员3-5人,应包括党政班子主要领导、部门分管领导、纪委书记等。会议对应聘人员进行基本条件和资格审查,严格实行思想政治考核一票否决制,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背景、专业能力等综合素质,评估其对岗位的匹配程度和潜在发展能力。
第十条 招聘部门原则上按照1:3-1:5的比例推荐面试人选报学院招聘工作小组统一面试。推荐的有效候选人数不足1:3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另行招聘。通过推荐的有效候选人,可参加学院组织的统一面试。
第十一条 面试专家由学院招聘工作小组成员担任,面试评委不少于5人。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与能力水平、岗位认知、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方式计算,最终成绩80分及以上者方为通过。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照岗位数量与通过面试的应聘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上报党政联席会议,确定上报学校的有效候选人。
第十二条 人事处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
第十三条 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学院通知拟聘人员准备入职审批所需材料,经初审基本符合要求的,上报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同济大学协同办公系统上报人事处,经分管校领导最终审核批准后,为受聘教辅人员办理入职手续。
第五章 监督与责任
第十四条 建立招聘工作监督机制。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开和公正,按照“监督的再监督”要求,发挥主管部门招聘过程的监督作用,学院纪委人员可列席、巡查和资料查阅。招聘考试允许各级学术组织、教师、管理人员代表等人员旁听开放式的公开面试环节。
第十五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规定,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学院中层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相关利益方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学院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敏感管理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在招聘工作中,参与招聘过程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也应当主动回避。项目经费聘用岗位原则上不得聘用与项目成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办公室。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教辅岗位需求申请表
附件
教辅岗位需求申请表
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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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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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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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必要性说明 |
(含对本部门教辅队伍情况的梳理说明) |
岗位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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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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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部门负责人填写提交本表后报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进行研究讨论。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