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环委【2020】10号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工会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学院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工会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特此通知。
中共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18日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工会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工会委员会档案管理工作,推进学院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有效保护档案,充分发挥档案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同济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档案工作是工会委员会工作的组成部分,工会委员会形成的档案是工会委员会的宝贵财富。工会委员会全体工作人员都要重视档案工作,注意积累材料,按规定及时归档。
第三条 本细则中所称档案,是指学院工会从事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具体涉及如下范围:
1.上级有关工会工作的文件。
2.学院教代会、工代会文件材料。
(1)教代会、工代会计划、通知、工作报告、议程、决议、总结、记录、领导讲话稿、大会发言稿、照片、录音、录像;大会代表和列席代表名单;候选人和情况介绍;选举办法、选举结果和上级批复等。
(2)大会提案及情况;会议简报、会议讲座情况及反映记录等。
(3)会议参考文件、工作人员名单。
3.学院工会工作的报告、请示及批示、批复。
4.学院工会工作计划、总结及综合汇报材料。
5.学院工会的决定、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材料。
6.学院工会表彰先进集体、个人的材料、名单。
7.学院工会组织大型文体活动的文件材料。
8.学院工会基本情况统计材料。
9.系(所)工会小组干部名册、会员名册。
10.反映女工工作、家属工作的文件材料。
11.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第四条 由工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其立卷、归档、分类、编号等事项,按学校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工作内容分为立卷、归档、保存、使用管理等方面。
第五条 立卷管理。
1.由学院工会档案管理员按照要求将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初步立成案卷。
2.学院工会制发的文件,各届各次教代会形成的文件,各届各次工会委员会形成的文件须单独立卷。
第六条 集中审卷。由工会负责人组织人员对以下方面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分类的准确性、卷内文件排列的合理性、案卷目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 归档管理。
1.归档的材料须按项目或年份进行分类归档,由学院工会档案管理员负责执行,各工会委员积极配合。
2.归档材料一律用A4纸书写。归档材料除图片、照片、会议记录外,其余均应为原件,有关文件需有红头和公章。
3.档案工作逐步采用计算机管理,实现现代化档案管理。
4.次年四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归档。
第八条 使用管理。
1.归档文件由工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管理。
2.重要归档文件经工会负责人审阅后,报学校档案馆一份存档。
3.本单位人员查阅一般文件,须经工会负责人同意并及时归还。
4.外单位人员借阅,特别是涉密文件,须经学院领导同意,限时限地借阅。
第九条 本细则自2020年5月30日起施行,由学院工会负责解释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