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环委【2020】8号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工会先进个人及集体评选办法
学院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工会先进个人及集体评选办法》。
特此通知。
中共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18日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工会
先进个人及集体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并提高教职工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在全院范围内营造“爱岗敬业、爱生乐业,献身勤业”的良好氛围,同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选出大家信服的先进个人及集体,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 学院工会及时下发上级部门发布的各类先进评选通知至院工会小组长。
第三条 各工会小组长根据通知要求在征求工会小组会员意见的基础上推选1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人,并及时反馈候选人信息至学院工会。
第四条 学院工会收集汇总候选人名单,结合通知要求初审候选人,并征求院纪委意见后上报学院党委。
第五条 学院党委对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审核后,在学院公示橱窗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部门。
第六条 学院工会积极做好提交申报材料工作,并跟踪反馈申报结果,将申报评审结果及时反馈给学院党委和候选人。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20年6月15日起施行,由学院工会负责解释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