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环安【2019】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楼宇人员进出及实验人员行为规范管理的通知
各实验室师生、实验室负责人:
依照教育部、上海市各级通知和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全面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危化品安全管理的通知》(同济资内〔2019〕1号)等文件,为落实国务院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要求,落实学校领导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指示,学院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人员进出和实验人员行为规范管理,相关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加强楼宇人员进出管理
学院于2019年起将严格楼宇人员的进出,城市污染控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生态实验楼和济阳楼附楼门禁已启用,本院所有师生均可刷一卡通进入。后续将继续推进明净楼实验区进出门禁的设立和相关管理办法的建立。
本学院人员可直接至明净楼208室找管理人员开通一卡通门禁权限;非本学院人员需要长期进出的工作人员请向工作部门负责人申请后携带申请单(附件1)至明净楼208室找管理人员开通一卡通门禁权限。无校内一卡通人员无法开通门禁权限。
二、加强实验人员个人防护和行为规范管理
近期的实验室检查中发现:正在进行实验的实验室无人值守且未锁门、实验学生未按要求进行防护(如实验服、口罩、手套等)、不随身佩戴工作证或证件不合规等。学生安全意识、个人防护意识严重缺乏。请各部门实验室人员严格做好以下五点基本要求:
(一)任何情况下进实验室必须穿好实验服,佩戴实验室工作证,证件须有本人照片,并由学院盖章审核通过。进入办公区严禁穿着实验服,严禁带实验手套触摸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
(二)进行实验时须带好防护手套、防护口罩。进行化学品取用称量、玻璃仪器等相关实验时须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等防护用品,以防止危险化学品、玻璃制品碎裂时喷溅灼伤眼部、面部;进行有毒有害气体实验须佩戴防毒面具。
(三)任何情况离开实验室均须确认锁门。
(四)使用各项危险仪器设备(高温、高压、高速运转)时严禁脱岗,使用烘箱等加热设备时须有人值守(或10-15min检查一次),暂时离开请做好防护措施,标识使用人信息,确保随时能联系到使用人。
(五)严禁在实验室内(包括实验功能区内的办公室)饮食。
三、工作要求
请各实验室高度重视,结合学院2019年001号和002号安全发文通知和学校《关于全面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危化品安全管理的通知》(附件2)落实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危化品管理、组织个人防护的相关培训,组织每位实验人员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附件3),自查实验室每位人员的准入证件,确认实验室各项防护用品配发到位、定期维护更换并记录(记录备查),严格学生在实验室的行为规范。
四、工作检查
学院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将联合学工等部门从2019年1月7日起开展为期两周的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实验室人员准入情况、学生在实验室的行为规范和危化品管理。发现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将对当事学生和其所在实验室进行通告批评,并按照《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的处分暂行办法》和《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凡没有上岗证或证件不合规的一律不准入实验室。凡收到整改通知单,在整改限期未完成相关隐患排除的实验室,立刻停止使用。
附件:1.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门禁申请单
2.《关于全面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危化品安全管理的通知》(同济资内〔2019〕1号)
3.国务院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新
闻稿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