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环内〔2025〕3号
关于修订《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与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与考核办法》经2025年4月7日第13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同意修订,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与考核办法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4月23日
附件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班主任工作管理与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切实发挥班主任在“三全育人”工作中的作用,结合《同济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选聘与调整
第二条 基本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优良的师德师风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关心关爱学生,关注学生成长与发展,在学生学习生活中能给予积极及时的指导,能够落实学校立德树人基本要求,积极做好学生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
3.育人水平优良,在思想上能够做好学生的教育引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每年由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学工办”)根据新建班级确定需要新聘班主任人数,并由各系所择优推荐专业教师,经学院审核后确定人选。每位教师原则上应做满一届。博士班的班主任兼任博士党支部支部书记,需由党员教师担任。
第四条 现任班主任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无法继续担任的,由系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推荐接任人选,学院审核后确定。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做好本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通过主题班会、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加强思想道德修养。
第六条 负责班级的基本建设。组织选拔班级学生干部,指导班委会和团支部开展工作,兼任党支部支部书记的博士班班主任还需牵头组建党支部委员会,加强对支委的培训与指导,开展党支部工作;根据《同济大学学生班级建设活动指导意见》和《同济大学学生主题教育活动指导意见》,结合学院和班级工作实际定期召开主题班会,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材料报送;组织班级申报优良学风班、五四红旗团支部等,指导开展“五育”示范班级创建工作。
第七条 指导班级开展优良学风创建。组建学习小组,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和学习方法的指导,营造优良班风学风;针对学业困难学生,匹配朋辈导师开展结对帮扶,以先进带动后进;组织开展学术活动和学科竞赛,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挑战杯”“互联网+”“知行杯”等课外创新活动,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第八条 加强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关心爱护学生,每学期与班级同学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发挥心理委员作用,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主题活动,培育积极向上的班级文化氛围;每学期全覆盖走访班级学生宿舍,了解掌握学生学习生活状态。
第九条 做好重点学生工作。对于学业困难、经济困难、心理状态不良的学生,开展分级分类管理,落实重点学生一人一册,在开学、考试、毕业、就业等关键时间节点及时联系家长,加强家校间联络,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协助配合学院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置。
第十条 做好班级奖惩助贷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组织评选各类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公正及时处置学生投诉举报;按照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各类学生资助工作。
第十一条 按时参加学院召开的班主任工作会议,原则上不允许请假,认真及时落实有关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 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第十三条 班主任工作履职情况应及时在《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手册》上记录。
第十四条 完成学校和学院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四章 考 核
第十五条 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任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组长,学工办组织实施考核。
第十六条 班主任考核每学年进行2次,于每学期末开展。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实施四级考核办法。主要为基础量化-自评-学生评价-学工办集体评议加权平均排序作为最后的评选结果。评选结果将上报学院,同时作为班主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考核流程
1.班主任工作基础量化
班主任工作基础量化分为基础分和附加分两部分,对照各项具体工作要求,由班主任和学工办共同对学期工作进行评分。
2.自评
班主任自评主要围绕学生日常工作和班级建设两大模块进行。日常工作考核包括班主任例会出席情况、学生谈心谈话情况、走访宿舍情况、班会召开情况、重点学生教育引导工作情况等;班级建设主要包括班级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班级特色工作、班级规划等。
3.学生评价
学生评价通过调研问卷完成,问卷的内容主要围绕主题班会开展效果和次数、班级建设、安全稳定工作、特色工作、走访宿舍情况等方面。
4.学工办评议
学工办组织集体评议,评议主要基于日常工作落实情况,重点工作的开展效果,与校院班的联动配合、工作创新度等方面。
以基础量化-自评-学生评价综合评议为基础,基础量化、自评、学生评价满分均为100分,权重占比分别为40%、20%、40%;在此基础上,学工办进行集体评议,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第五章 奖励与监督
第十八条 学院每年年终评选院级优秀班主任,评选主要参照当年度两个学期班主任考核结果及班主任在重点工作中的投入及成效。优秀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在岗班主任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十九条 按照学院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根据班主任年度考核结果发放班主任工作年终绩效。
第二十条 根据校院两级评选要求,推荐校级优秀班主任及社会捐赠奖教金参评人选。校级优秀班主任侧重考虑班主任一届任期内的综合表现,社会捐赠奖教金侧重考虑当年度的工作表现。
第二十一条 学院纪委定期对班主任的选聘与考核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学院班主任工作有序开展。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与考核办法》(同济环内〔2022〕4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