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后,在正式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前还有以下几个工作要做:
一、配合学院提交来校工作请示报告,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一)请示报告(根据附件中的模板补充完整,提交word版)
(二)附件材料(请按以下顺序准备一个PDF文件)
1.个人求职申请 (须本人签名);
2.同济大学拟引进、调入、选留人员审批表(第二页“院系考核”内容请系主任填写,一直填到“综合评价”(含)为止,投票结果及以下不用填);
3.健康告知声明书(三个月内填写有效);
4.同济大学医院或其他国内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六个月内的体检合格证明;
5.从大学本科开始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最高学历学位在读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说明情况后可先提交请示报告审批,入职前补齐相关材料;
6.个人简历(时间上须连续并具体到“月”);
7.岗位责任书
8.有国外留学、博士后研究经历或工作经历者须提供相关经历证明(如邀请函、合同、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
9.国内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10.师资博士后申请出站留校人员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博士后在站期间成果证明(含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的立项证明、论文检索证明等)、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信。
11.同济大学教职工招聘思想政治考核表(基层单位综合考核表)-学院准备
**以上纸质版本请交到明净楼201室,电子版请反馈至邮箱14666048@tongji.edu.cn。
二、学院通过OA系统提交请示报告给学校人事处,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学院通知个人至人事处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流程及需要提交给各部门的材料见附件(请仔细阅读,按要求提前准备)。
重要事项提醒:
以下几项个人材料很重要,办理时间较长,流程较复杂,请务必在到人事处报到前提前准备好:
1. 外地户籍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 有留学经历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回国前在留学国家的使领馆办妥,回国后可邮寄相关材料过去办理)
3.取得国外学历人员须提供:国外学历认证书(北京教育部或者至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一楼,电话:021-32511311,021-32508101))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地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
4.《岗位责任书》请事先和所在系所负责人商定岗位责任书上的内容,并填写好后交学院书记签字盖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岗位责任书内容同“聘任协议”,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岗位聘任申请表》中“现申请岗位类别、等级”,正高填写专业技术类教师系列四级岗,副高填写专业技术类教师系列七级岗(教辅岗填写“专业技术类教辅系列七级岗”),中级根据是否具有博士后经历来填写,无博士后经历填写九级;有博士后经历八级(国外博士后注册时间起要满24个月,以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为依据)。“岗位申请满足条件” 填写“聘任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长聘教授/预聘副教授/预聘助理教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