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OA校内请示审批
(一)请示报告:(通过OA系统提交至人才中心,并将以下需附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标题:以人才派遣(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聘用XXX在XX岗位工作的请示
(二)请示事由:
1.岗位需求及拟聘人员简介;
2.用工方式:人才派遣(或劳务派遣);(注: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非工勤类岗位人员可列入人才派遣)
3.经费来源:自筹经费或科研项目经费;单位需确保全额承担及时支付派遣员工使用的各类费用和成本。
4.工资待遇;
(三)请示需附材料(扫描后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1.《增员通知》
如希望审批通过后尽快到岗的,合同起止时间暂不填写,默认为审批通过次日起始劳动合同,默认合同期限为两年,如希望到岗日期延后的请填写较晚日期。如拟聘人员是应届毕业生请注明是否需要签订就业协议书。
新进人员社保及公积金缴纳基数按照首月全月性工资核算(当月发放的各类奖金一并纳入)。
2.《岗位责任书》(拟录人员签字、单位签字盖章)
《岗位责任书》应一式三份,人事处保留一份,申请单位及拟聘人员本人各保留1份;岗位责任书应根据要求详列该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同济大学派遣员工岗位责任书制定指南》);
3.《派遣员工遵守同济大学规章制度承诺书》
用工单位指导拟聘人员认真学习学校有关派遣员工的规章制度后签字,规章制度公示于人才中心网站。用工单位认为派遣员工需遵守的其它规章制度应指导拟聘人员认真学习后在具体条款上签字。
4.《同济大学派遣员工招录思想政治考核表(试行)》
请所在基层党委进行严格把关。其中言论调查部分如需宣传部协助的,请将《言论情况调查表》表头填写完整后发送至宣传部邮箱wxb@tongji.edu.cn,单位根据宣传部调查结果填写《同济大学派遣员工招录思想政治考核表(试行)》相应内容。
5.个人所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相关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相关岗位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复印件等;
(3)二甲及以上公立医院或同济大学校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六个月以内);
(4)《个人求职信息登记表》;
(5)《健康告知申明书》。
二、以上材料请在请示审批后提交纸质版本(签字、盖章材料需原件)于行政南楼2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