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及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安排,现就2020-2021学年学院本科生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并在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正式注册的本科生,及由本科生为主组成的团队。
二、评审条件
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依据《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办法》(2019年7月16日修正)、《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同环发2021第018号)、《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综合测评办法(2021年版)》等进行评选,具体各奖项参见各评定细则。评审办法及细则具体见学生手册及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站(奖学金模块-奖学金政策与公告栏)。
三、评审流程
(一)发布通知。全校范围内发布奖学金评审通知。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站(网址:http://myportal.tongji.edu.cn)-奖学金模块-奖学金政策与公告栏发布。学院通过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站同步发布评审通知。
(二)学生申请。各班开展德育评定、个人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各班依据申报材料开展综合测评,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实践、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经学院评审后报送学校,
(三)学院评审及上报。各班根据学校、学院奖学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确定初评名单上报学院,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组织后一阶段的评审或材料复审工作,并做好公示工作。
(四)本科生生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公示时间按学校文件要求,公示过程注重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安全。
四、时间节点:
(一)德育评定及综合测评: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第一批奖学金:
第一批奖学金评审主要包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
(1)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采取学院线下评审,线上录入的形式。第一批奖学金具体分配名额已通过系统分配到各学院。
(2)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校外捐赠奖学金等额度大于等于8000元的奖项作为重点奖项,组织答辩评审,答辩时间为10月9日。
(3)学院公示起止日: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13日
(4)学院拟推荐获奖学生网上录入:2021年10月13日-10月14日;
(5)学院网上审核上报学校预审:2021年10月14日。
(三)第二批奖学金评审时间节点:
其他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将于10月中下旬启动,具体名额及要求通知另发。
五、其他说明
(一)同一评奖学年内,本科生社会活动奖、本科生特色单项奖(含校外捐赠)可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含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本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等兼得。
(二)学生个人如对奖学金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时间内向本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提出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21-65987183 (格老师)
工作邮箱:18666586@tongji.edu.cn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 秘书处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