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经各高校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和上海市教委审核,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日前公布了“第四批上海市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15个实验教学中心被批准为上海市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我院的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入选。环境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今年是第一次进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范围,我院的实验教学中心是上海市第一个环境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上海市教委指出,示范中心是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研究和改革的基地,要求各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积极探索创新性实验教学模式,凝练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实验教学网站,对其他高校的实验教学加强示范辐射能力,为国家和地方培养创新人才作出新贡献。据悉,各学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将于2009年结束,上海市教委将于2010年对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的建设情况进行验收。
上一篇:我院何品晶教授受邀担任《Waste Management》副主编
下一篇:“我说改革开放三十年”环境学院学生党总支第一届“红色故事会”隆重举行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 电话: 021—65983869 版权所有:同济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